各学院: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强化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,培育和选树一批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的优秀青年学生典型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、练就过硬本领、勇于创新创造、矢志艰苦奋斗、锤炼高尚品格,做有理想、敢担当、能吃苦、肯奋斗的新时代赣科青年,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、德才兼备、全面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。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二届“金沙湾教育奖”十佳大学生暨第二届“吉锐之星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我校在校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热爱学校,遵守国家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2.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诚实守信、严以律己,在学习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;
3.遵守社会公序良俗,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学校、院系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教育、公益、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,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;
4.刻苦学习、成绩优异,入学以来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列本专业前15%且全部成绩初修合格;
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,达到大学生体育健康标准;
6.有较强的创新精神、竞争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,且具备下列能力素质之一(以证书或有关文件为准):
(1)在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(译文);
(2)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,个人获得校、市级以上表彰,或受到校、市级级以上表彰集体的核心成员;
(3)参加各项学习、学术、宣传、文艺、体育、技能和课外科技等竞赛活动,获得省级以上表彰,或者获得省级以上集体奖的主要成员和主力队员;
(4)获其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特别先进典型事迹。
7.曾获我校“十佳大学生”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得再次参评。
二、评选办法及流程
学校成立“十佳大学生”评选工作委员会,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的所有事务;评选活动将分报名、初评、复评、终评四个阶段进行。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:
1.报名阶段:2024年3月25日—4月2日
(1)报名方式:
在校生可通过个人自荐或老师、同学、班级等推荐报名,名额不限,将申报材料交至各学院辅导员办公室。
(2)提交材料要求:
包括申请表(见附件1)、2000字左右详细事迹材料、事迹支撑材料、事迹支撑材料目录表(见附件2)、事迹材料评分汇总表(见附件3)等统一装置纸质文件袋中。
①申请表提交电子与纸质文档各一份;
②事迹材料提交电子与纸质文档各一份,材料需用Word格式排版,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,小标题用四号仿宋加粗,正文用小四号宋体,正文行间距20磅;
③根据评分汇总表加分项目,认真填写事迹材料目录,并按奖项排序整理装订事迹支撑材料。没有涉及到加分项目的其他奖项可以作为业绩展示提供相应的材料;
④所有获奖情况或者申请专利(专利第一申请人)均需提供原件(或原件扫描件)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;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者著作须通过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、维普期刊全文数据库、万方数据库(期刊和学位全文)查阅并截图,作为支撑材料,否则不能作为评选的依据。原件审核结束后返还;
⑤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,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。
2.初评阶段:2024年4月3日—26日
各学院设立评选委员会,组织评选活动的动员和宣传,根据申请者业绩进行审核,并组织举办各学院“十佳大学生”初评会,选拔出优秀的同学进行公示表彰,按照本学院名额分配择优报送校级“十佳大学生”复评候选人,并公布、公示复评候选人名单及事迹。
复评候选人数名额分配:文法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各6名,智能制造与材料工程学院7名。
3.复评阶段:2024年4月26日—5月6日
各学院将复评候选人材料纸质档于4月26日(周五)报送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王莹蓥老师处,电子档统一以“学院+班级+姓名”命名后压缩,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王莹蓥老师OA邮箱。学校评选委员会将按评选条件进行复评,评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,在学校宣传栏、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和事迹材料,接受广大同学监督。
4.终评阶段:2024年5月中旬
学校评选委员会将在5月中旬,组织2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终评,终评会上正式候选人逐一介绍个人事迹。评选委员会成员、各学院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现场进行公开投票。
此次评选本着公正、公开和公平的原则,设立监督电话0797-8312621。
三、表彰和奖励
根据评定结果,排名前十的学生将被授予“金沙湾教育奖”十佳大学生暨“吉锐之星”荣誉称号,每人奖励8000元;入围第11-20名的学生将被授予“金沙湾教育奖”十佳大学生暨“吉锐之星”提名奖荣誉称号,每人奖励2000元。
四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
附件:1.评选申请表
2.评选事迹支撑材料目录表
3.评选事迹材料评分汇总表
4.学科竞赛立项文件
中共赣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赣南科学院
学生工作部 委员会
2024年3月25日